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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分割的纠纷
关于遗产分割的纠纷 我外婆年轻守寡,在51岁时改嫁一王姓老头,并领有结婚证。19年后即2008年王姓去世,在遗嘱中王姓指出“他身前与我外婆的房屋在我外婆住过辈有他的子女所得”之后他的子女从来没有给我外婆一点赡养费,还不时想我外婆索取金钱。请问这时我们该怎么办?
2012-02-09 19:02 ukS612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22 14:56
他的子女友赡养你外婆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所以说王的子女也应该赡养你的外婆。王生前立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来执行。如果他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向你外婆支付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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