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离婚后户口问题 您好,我于08年4月左右由于婚迁将户口由老家迁至青羊区苏坡乡,09年8月离婚后,户口留在前妻家庭户头上,由于该户口地目前处于拆迁安置状态,当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待女方享受完所有拆迁安置的国家补助政策后男方才能迁走户口”,而今我将再婚,在武侯区有套50平米的房子,我想将自己户口迁到武侯区来,便于以后娃娃上户,但是由于离婚协议上写了“待女方享受完所有拆迁安置的国家补助政策后男方才能迁走户口”,请问各位,我能怎么做才能将户口迁出来?谢谢。
2012-02-09 16:30 shuigo……(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02-09 18:31
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直接去公安局申请迁移户口。户口冻结后,虽然不能迁入,但是可以迁出。这个协议明显侵犯了公共利益,是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的。
2 都燕果律师 2012-02-09 16:59
您好,可以与前妻协商,变更协议内容。
3 喻远军律师 2012-02-10 05:24
可以申请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