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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
劳动补偿 我于2008年2月底到一单位任司机工作,今年1月底的一天,单位通知只留3位司机工种。要求剩下的到其它部门报到,但我们都不愿去因为他们把那部门的工资降底了一半,不知他们这样作合法吗?我到3月就合同满了,不知杂个要求他们补偿?
2012-02-09 12:09 2月天(四川-内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2-02-09 12:18
您好,不满单位调换的工作岗位,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发放经济补偿。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2-09 14:35
调到其他部门及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不同意,如你想辞职,可以获得4个月经济补偿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事宜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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