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离家出走三年了,到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他也不回家,现在孩子六岁了 我丈夫离家出走三年了,到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他也不回家,现在孩子六岁了,一直都是我抚养,我想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呢?
2016-08-17 21:27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8-17 21:28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8-17 22:06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3 110网律师 2016-08-17 21:59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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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离家出走三年了,也不给孩子拿抚养费,现在也联系不上他,我想起诉离婚
4个回复凄子离家出走三年,现也知道她下落,可是不能与她联系,共有孩子两个
2个回复因为家庭暴力,导致我离家出走,到现在已有一年半了,我不敢回家看望孩子
1个回复不想回家我离家出走也有三年啦!也没和家人联系
0个回复我和妻结婚五年有两个孩子但因受不了妻子的种种所以离家出走现在也六年没有联系了
2个回复你好,我老婆离家三年了,跟我没有任何联系,她也不管孩子,现在我想离婚
1个回复你好!我老婆离家出走差不多四年了,她不回家不和家人联系,对孩子不闻不问
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丈夫三年不回家也不跟家里联系,对孩子也不管不问。我想上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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