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咨询 我们是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改变原合同待遇协议。原合同每月800元。我们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现在用工单位取消我们每月800元。只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520元。每天必须要求我们按时上下班。用工单位是否合法。能告诉你的电话吗
2010-01-20 16:52 e120160zx(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20 22:45
你好,降低报酬不合法。
2 喻远军律师 2010-01-21 06:10
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