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问题 您好,我这事情是这样,我从2013年以前年在信用社借的四万元,我老婆在2012年在信用社贷的一万 ,2013年后合在一起在我名下一共五万,整合这五万在我名下时还多放贷五千,一共五万五千,到期日期是2016年9月21日。但我2014年由于经济紧张没还利息,信用社从2015年起就从我工资中扣本金。说是不良贷款,信用社合并我夫妻二人的货款后了还多放了五千贷款,这算是不良贷款吗?如果不算他们从2015年起就扣本金,这做法违规吗?扣时没通知我
.如果是不良贷款为什么合并时还多贷五千给我?
.如果是不良贷款为什么合并时还多贷五千给我?
2016-08-16 21:53 135970……(广西-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08月16日 22时32分
一、银行多向你贷的款项你予以接受,双方合同成立。
二、不良贷款是因为你逾期向银行还款形成的。如果你认为银行私自从你银行卡扣除款项偿还贷款侵犯你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二、不良贷款是因为你逾期向银行还款形成的。如果你认为银行私自从你银行卡扣除款项偿还贷款侵犯你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2 李庆标律师 2016-08-16 22:30
如不合适则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