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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房产分配问题
关于离婚时房产分配问题 您好,我想针对离婚房产分配咨询一下您。我和我老公婚前2010年3月,男方出资购入一套房子,写有准夫妻二人名字,并写有共同所有字样,女方虽未付首付,但是一直负担月供到2011年10月结婚为止,婚后男方付房贷,女方负责家用,请问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女方对该房子可以争取到多大权益?(女方未保留当时付月供的纸质证据)
2012-02-07 15:24 FPg7511()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玉华律师  电话:13704911513  2012-02-07 15:27
写有共同所有字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你能得到一半。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2-07 15:52
此协议对你们双方具有法律约定力,虽然是婚前购置的,但双方对房产的所有权形式进行了约定,因此,即使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 名下也没有多大的影响,你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该房子的一半权力。
3 胡爱军律师  2012-02-07 15:25
依你所说,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07 15:29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可以得到一半。
5 陈晓云律师  2012-02-07 21:57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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