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质量官司 甲公司买我公司的设备,欠设备款,我公司告了甲公司,要求他们付剩余款,甲公司提出质量抗辩(没提反诉),说设备质量有问题,法院判甲公司给付设备款,甲公司上诉,(上诉书中指明:“一审未将我提出的质量问题一并审理是错误的,质量抗辩应合并审理,对方提供的设备的技术缺陷和质量问题足以导致我方行使抗辩权而拒绝付款。原告对设计上的缺陷一致未能解决,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提供的设备有质量问题我方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有权拒付剩余货款。”现在甲公司向以质量问题另行起诉,但时效有问题,请问甲公司提出质量抗辩和上诉算不算质量起诉的时效中断?
2010-01-19 14:44 beijingzhilong(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洁松律师 2010-01-19 14:56
不算。
2 孙新律师 2010-01-19 15:03
1、能引起时效中断。但无论是否超过时效,你方应对时效提出抗辩,如何认定是法院的问题,你方不要自己放弃权利。2、质量问题的提出有期限限制,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依法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3 李玉更律师 2010-01-19 20:08
质量异议期,一般合同中都有约定.如果再规定的期限没有提出异议,一般都认为质量合格.甲公司的诉讼已经过时效.
4 孙新律师 2010-01-19 21:07
不属于
5 孙新律师 2010-01-20 07:25
属于时效中断,但异议期最长2年。
6 孙新律师 2010-01-20 09:41
属于中断
7 赵江涛律师 2010-01-20 15:14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