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和没有买社会保险 您好!我从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在番禺一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帮我买社保,于是我在2009年12月26日跟公司解除合同,但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发12月份的公资和我要求保买之前的社保都没有买,我到相关工商劳动部门查询时才知道合同的发定人胜名和注册法定人胜名不符,请问那份合同是不是带有希咋成份?可以追讨吗?谢谢回复!!!
2010-01-17 22:51 yk庭(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叶悦周律师 2010-01-17 23:30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虽然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注册的劳动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但是盖有公司公章,还是合法有效的。详情欢迎直接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01-18 08:58
合同有效,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0-01-18 10:47
可以劳动仲裁 要回工资和社保 欢迎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