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户口是否该享受入户村的所有惠民政策? 我乡部分农户,与本县范围内的另一乡(简称甲方)农户自愿组建家庭后,户口迁至他处。近两年来惠民政策普及,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草原生态奖励扶助,这些外迁入的农户在甲方未享受到这些政策,请问,农户未享受惠民政策,与原籍乡是否有关?
2012-02-02 05:14 DHM771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15 10:16
这个应该是可以享受的,因为自户口迁出原籍时你已经不能享受原籍的一切惠民政策,就是说已经脱离原籍和原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而相反与你户口迁入地却建立了新的利害关系,所以你应该享受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