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天无应叫地无门老百姓无处申冤。 2012韶始法民一初字475号 叫天无应叫地无门老百姓无处申冤。 2012韶始法民一初字475号。 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事故发生在2012年至今2016无着落无结案,受害者是家庭主力,因为此事故造成受害者严重损害,丧失能力劳动家有小孩年老母亲要扶养生活困难,妻离子散:此案足够5年没有着落没有结案没有赔偿: 事因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长)执行局(局长)包庇同谋官官相护,导致此案5年无结案,受害方无数申请无数次催告无动于衷,四项告知不执行,无奈之下,上访信访不受理,控告不接纳:受害方无数次提供对方财产法院不及时执行,有意拖延私通犯罪方转移财产,(局长)明显包庇强势保护犯法人丝毫无损让犯罪人逍遥法外,受害方为了自己权益无数次恳求法院无动于衷不算执行局长还叫受害方自己去拿损害赔偿,把人拒绝门外,这还有法律吗?目中无人知法犯法,一手遮天,百姓无奈,执法者犯法无人拿他有办法,贫民百姓无处申冤,这是法律的公平吗?[图片][图片]
2016-08-11 17:36 ask201……(广东-韶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8-11 18:07
判决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