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问题 1996年5月10日我接受领导指派外出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头部受伤,被好心人送到医院求救才保住生命,交警部门认定我无证驾驶轻骑摩托,负事故全部责任。当年单位怕影响达标升级不给上报工伤,只做了内部工伤处理,报销了全部医疗费、全额发放医疗和休养期间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现在旧伤复发需治疗,单位又否认我1996年是工伤,说什么当年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多次协商不成,单位这种做法对吗?按当年有关规定我遭受不幸受伤属不属于工伤?急需你的帮助解答 谢谢!
2012-02-01 21:23 jf668(北京-宣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2月01日 21时35分
单位否认你的工伤的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2-02-01 22:20
您好!多次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的
3 李同红律师 2012-02-02 07:2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付玉阁律师 2012-02-03 14:36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简单看了一下,问题是你所说的问题不是很完善,且有部分事实不清晰,因为在现实中裁判结果与证据有直接关系,你是否有关键性证据,及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都需要一一核实,建议你有时间,我们当面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