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债务 婚姻内丈夫借巨额高利贷,妻子毫不知情,钱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给另一位朋友还担保的高利贷债务了。从银行贷款妻子签字了,但丝毫不知钱已批下来20万元,这些钱全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丈夫承认,但他朋友现在消失了。如果因此产生的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现在妻子已被人起诉,怎样才能证明这是他的个人债务?妻子怎样取证?法院才能公正判决?谢谢了!
2012-02-01 17:55 郭婷玫瑰(山东-聊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2-01 17:57
你好,妻子签字的这部分债务,应该属于共同债务了。如果丈夫承认,但是,除非有充足证据,否则,不能对抗债权人。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2-01 18:00
一般了要还,除非你能证明借款的人知道老公是个人借的,或者借款人是故意借钱给你们让你们负债的,否则你就要还钱,不过你还完钱后可以象你老公追偿
3 2012-02-01 18:08
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