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半年要离婚,可以要求退彩礼吗 刚结婚不到十天,我就来北京打工了,后来女方也来北京找我,我上班后发的工资交给女方,但是女方掌管钱后,我管她要她就不给,她说是她的钱,我们总是为了钱的事情吵架。有时候半夜不让我回宿舍,让我给她交工资。过年回家,她总说自己有身孕,我妈妈要带着她去医院检查,她不去,非要让我去,腊月二十九我妈妈和我跟着她去了市里医院检查,她在前面走,然后她就跑去买衣服了,我们后来没找到她。再后来,她每次都是找茬折腾我,在外人面前,在我爸妈面前表现挺好,我爸妈给她讲道理,她都能听懂,但是一回到我们自己的屋里,她就找我出气。初六的时候她两个姑姑把她训了一顿,让她跟我好好过日子,不能无理取闹,没想到从她姑姑家出来后,她在路上就找我出气,后来动手了还把我满脸挠的伤。我真的不想跟她过了,可是她死缠着我。我们结婚的时候给了她彩礼八万八,她给她娘家留了三万,花了一万多,给我家带回来四万,我让她存成死期,她就是不存。这八万八的彩礼还是我们借了将近四万块钱的债务。后来我爸妈的生活费都没有了。我不知道离婚后这彩礼能不能退?还有,她就赖我们家不走,我们该怎么办?
2012-02-01 11:31 丽-华(山西-临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01 11:38
一般不能返还。
2 110网律师 2012-02-01 11:40
彩礼可以要回一部分。如果离婚了,她就必须离开的。
3 孙新律师 2012-02-01 11:44
登记没有
4 110网律师 2012-02-01 15:59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