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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法摆脱的路
婚姻-无法摆脱的路 在离婚调解中,我录了音,她承认了很多的事情,可是在法庭上她又否定了一切,在调解时由法院和律师在,这份录音不能作为证据出示,难道这份录音就不起作用吗?这里面涉及很多事实,不作为证据的话能否在法庭上出示,让在法庭的人都听一听她是如何编造谎言的(本人只想让事实摆在眼前,只是咨询能不能出示这份录音?)。
2010-01-17 09:56 canlan……(河北-邯郸)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1-17 10:20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 孙新律师  2010-01-17 10:32
录音应当可以作为证据。
3 谷友军律师  2010-01-17 10:47
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4 孙新律师  2010-01-17 12:32
可以出示
5 孙新律师  2010-01-17 12:55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出示并可以和其他证据联合起来认定某些事实。录音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有其他证据的话,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6 孙新律师  2010-01-17 15:03
你好,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7 孙新律师  2010-01-17 15:16
可以出示
8   2010-01-17 15: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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