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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权被严重侵犯上诉人如何维权
行政上诉权被严重侵犯上诉人如何维权 上诉有效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法院书记员已接收原告行政上诉状、新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依据(全部一式三份),并出具《诉讼材料接收凭证》给上诉人后,立即拒绝原告(上诉人)预交上诉案件的上诉诉讼费用。7月11日早上,原告(上诉人)在该法院要求出具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及时交纳上诉讼费用,再次遭到该法院书记员邹晓珍无理拒绝原告(上诉人)预交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原告法定上诉权利已产生法律效力,管辖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当天上诉人到该法院纪检举报检举,纪检信访已登记。被告违反上诉法定程序倒行逆施移送到下一级法院, 8月8日原告(上诉人)要求原审法院出具《预交受理费通知书》预交上诉费用,再次遭到拒绝已报警,期间上诉人已邮寄检举信到上一级法院院长、省人大主任、省监察院院长后,一直无回复,请问上诉人如何具体维权???
2016-08-10 15:57 行政上诉(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6-08-10 16:44
你在上诉期内反映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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