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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拟定的合同,关于男女双方同居协议,公证处不给公证,怎么办?
律师拟定的合同,关于男女双方同居协议,公证处不给公证,怎么办? 由于和女友约定,不办理结婚证,如果有孩子就生下来抚养,约定同居期间财产各自所有,结果公证处说未婚生子违法,未婚同居这样的约定也不给公证?我想请问,我们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没有欺骗,为什么不可以办理合同真实性的公证呢?
如果实在公证不了,做律师见证,有法律效益吗?
如果双方不在一起,打官司,我们签订的同居协议违法,判协议无效,我们之间的财产不就成了共同财产了吗?

请各位律师给我建议,谢谢
2016-08-10 13:39 为自己勇敢着(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8-10 13:41
协议约定是有效的,如有分歧,可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6-08-10 13:44
您好,不能办理公证手续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6-08-10 13:50
您好,可诉讼解决
4 宋超律师  2016-08-10 14:03
协议约定是有效的,如有分歧,可诉讼解决
5 漆小晖律师  2016-08-10 14:12
协议约定是有效的,如有分歧,可诉讼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6-08-10 14:19
同居期间的财产各人归个人,不约定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7 李建成律师  2016-08-10 14:29
你好,建议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根据实际情况写,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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