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到期,法院扣押房产,保管房屋方用于出租?利息还算??? 请问我父亲于1996年用房屋抵押贷款后,因各种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财务纠纷官司中胜诉,但得不到有力的赔偿执行,因此这中三角债务导致我父亲无力偿还银行,而后遭到银行追讨贷款至法院于1997查封房屋。由于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一直也未拍卖出去,但中途保管房屋方却用于出租他人(未经过我们)。现在我想偿还贷款赎回房产,应该是偿还截止查封前我父亲所欠的本金和利息还是利息一直叠加到现在所欠的本金加利息
(我父亲于2004年已去世)
万分感谢您的解答!!
(我父亲于2004年已去世)
万分感谢您的解答!!
2012-01-31 13:54 ouyang……(广西-柳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2-02-02 11:19
你好,租金可以用于抵偿利息。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郭庆涛律师 2012-01-31 15:42
出租所得收益是可以用于偿还利息和本金的
3 110网律师 2012-01-31 16:26
收益是可以用于偿还利息和本金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31 16:29
租金归你家所有
5 罗海华律师 2012-01-31 21:01
欠款当然要支付利息,租金可以折抵本金与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