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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屋失火造成损失,责任纠纷。
关于出租房屋失火造成损失,责任纠纷。 我于2011年12月中旬承租两室房屋一套,该房于2012年1月23日(春节)早晨失火,造成阳台全部烧毁,窗户破裂,室内墙壁熏黑,房东要求我修复房屋,并承担所有装修费用。失火前我处于熟睡,屋内无违章用电行为,阳台窗户密闭,无外来火种,失火原因可能为阳台照明灯长时间点亮(除夕夜传统通宵点灯),导致灯管发热爆裂,落至地下引燃堆积的杂物失火。失火后我报警灭火,消防部门暂未出具火灾鉴定报告。请问,事隔十余天我是否可以要求消防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另外火灾责任归谁方负责,损失怎么赔偿?
2012-01-31 12:35 CNOOC_……(天津-塘沽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1-31 12:38
应当由消防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1-31 14:28
由消防部门来认定责任,之后责任方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1-31 13:00
灯管生产销售者应该赔偿损失
4 孙新律师  2012-02-01 10:13
先确定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2-02-07 15:08
您好!应该先要确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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