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请问婚前单位福利房离婚时怎样分割?
请问婚前单位福利房离婚时怎样分割? 我父亲于94年得到单位一套福利房,当时还不能购买,只交了两千元押金,95年离婚时房子归我父亲。97年父亲与一外地籍女人再婚,半年后单位有政策可以购下福利房,我父亲以他个人的工龄及5万元购下该房,这5万元是从我爷爷奶奶那出的,没用对方一分钱。现在对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请问该如何划分?由于爷爷奶奶已经过世,当时没考虑那么多,没留下5万元购房款的借条与银行单据,但家中亲友均可证实这钱是从爷爷奶奶那拿的,包括有当年爷爷奶奶的邻居也可证明,这些证明是否有效?另,婚后我父亲还借钱给她老家人投资,但也没有书面证明,双方财产基本独立支配,一次我父亲跟她借钱,她还让我父亲给她打了借条。谢谢!!
2012-01-30 22:05 yuto(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30 22:08
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2 李同红律师  2012-01-30 22:12
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3 赵江涛律师  2012-01-30 22:14
这些证明有效
4 孙新律师  2012-01-30 22:19
属于共同财产。
5 徐卫东律师  2012-01-30 22:22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孙新律师  2012-01-30 22:23
原则上应平分
7 孙新律师  2012-01-31 08:56
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8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31 17:06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均分!
9 孙新律师  2012-02-02 10:43
您好!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