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地工作,近几年不给我和女儿生活费,及不尽义务。该怎么办? 他一直不给女儿生活费,连电话都不打一个。现在我想离婚,婚后我们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父母出资在外地买的,写的是我的名字,收据什么的也都在我父母手里。另外一套,我父母也出了一部分钱,刚开始的收据是写的我父亲的名字,后来为了转户口,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现在要是离婚的话,我想知道财务应该如何分。还有这几年他都没给女儿生活费,这个应该怎么算呢?
2012-01-29 14:16 gzjszj……(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29 14:25
第一套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第二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