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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不认识把我打了,我还手了!法律上我算什么行为?
一个男的不认识把我打了,我还手了!法律上我算什么行为? 一个男的不认识把我打了,我还手了!法律上我算什么行为?
2016-08-06 21:30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16-08-06 21:32
一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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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宋超律师  2016-08-06 21:33
你好,正当防卫
3 孙新律师  2016-08-06 21:35
不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
4 徐卫东律师  2016-08-06 21:44
你好,需要进行鉴定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6-08-07 10:54
可能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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