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如何归还 我女儿与男方于2011年3月份登记结婚后性生活一直没能成功.,现决定离婚,我们能要回婚前买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和所有的日常用品吗?男方赠送的金首饰和18000元礼金是否要归还,婚宴和婚庆公司的费用如何算.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2012-01-28 15:12 wuzhiw……(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2012-01-28 16:16
一般可以要还!礼金不必归还!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2 李军律师 2012-01-28 20:28
1、结婚登记前所购物品,可以收回;
2、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3、若一直在一起生活,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4、婚宴和婚庆费用需具体分析;
5、可以请律师参与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2、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3、若一直在一起生活,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4、婚宴和婚庆费用需具体分析;
5、可以请律师参与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