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受伤不严重 伤者应受多少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人受伤不严重,腰部脊椎受伤,但北京医学专家说不需要做手术,只需在家疗养。如果和解的话,伤者应受多少赔偿,才算合理?(这几天的医疗费已经全部由肇事者承担了)
2012-01-27 17:57 曾经的记忆(河北-保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1月27日 18时13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