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种形为是否属于正当防为 你好,请看姐姐替弟的诉说。我和我的时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因为一两句话的争执差一点动起手来,可是被旁人拉开,后来我就走了,时隔半时之后,玩的朋友手拿木棍追来就打,于是我们就欧打在一起,我一气之下就拿出有“剪指甲刀”长短的刀刺去8、9、10刀,随之他走后我就去自首。可是我却被定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请帮我看一下,谢谢
2012-01-27 08:42 Vbq6480()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27 08:43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 朱君秀律师 2012-01-27 08:51
答:相互斗殴,致对方轻伤以上时,涉嫌故意伤害罪。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27 12:18
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提供辩护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