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职工危房意外死亡事故 此事件已经过去10年,当时还小,无力解决,我父亲于2002年7月份放假时,由于学校出300元叫我父亲看守学校财产安全,在此期间,我家住在学校简易房子里,房屋漏水,父亲上房去修补不慎掉下,以致身亡,学校方并未解决此事,而是自命以人道和同情给予2万元抚恤,说是我们家承包食堂上面扣处,并未给收据,现在校方以我们家不是在校职员要求退出现住居房,希望你们给予法律帮助,谢谢
2012-01-26 17:54 446994……(云南-曲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1-26 20:51
这种情况下属于工伤,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