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小学生意外溺水死亡事故 我是一年级小学生班主任老师 学校是刚建设好的,也没有院墙,没有一点安全措施,旁边就是小沟,就从老学校搬过来了,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还有3分钟就放学了我到楼上去打铃,不料小学生到沟边打水,掉到沟里去了,由于天气冷,等救上来已经死亡,现在县教育局出面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降我两级工资,让我陪10万块钱,我向你咨询,他们这样处理我可符合法律规定.
2011-12-27 16:03 kun775(安徽-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7 16:03
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
2 罗远水律师 2011-12-27 16:41
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有过错,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