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分手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等法律如何判定 我今年29岁了。男。因为在17岁打工时不小心将自己的右手伸进了搅拌机里。失去了右臂。我24岁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他没嫌弃我。一直跟我在一起。到现在我们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属于是未婚生育。但是由于我比常人少了一条胳膊使我的性格变得很暴躁。我经常对孩子的妈妈大骂导致了她的离开。如今我已经找不到她了。“(我想知道,就算她不回来我的两个孩子该如何抚养,她该不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计划生育的罚款是否该双方共同支付,如果我到法院去对她进行起诉她没有出庭的话我是否就是胜诉。法院可以给出什么样的判决,这类问题在法律上该如何解释。求求大家帮帮忙。两个孩子是无辜的~~~~~~
2012-01-24 15:00 long38……(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01-24 15:35
你好 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