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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他人将600~800万资金,在境内通过地下钱庄。汇到香港账户,再汇到美国
协助他人将600~800万资金,在境内通过地下钱庄。汇到香港账户,再汇到美国 协助他人将600~800万资金,在境内通过地下钱庄。汇到香港账户,再汇到美国。如果这笔钱是合法所得,不是黑钱。请问是否触犯刑法?协助的人要判处几年?
2016-07-29 15:36 ask201……(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7-29 15:39
您好,该行为涉嫌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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