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在一民生饮水井旁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共立令牌:一级保护水域区:禁止此井上流500米 您好!请问:在一民生饮水井旁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共立令牌:一级保护水域区:禁止此井上流500米,下流200米丶及其两侧纵深200米以内建设与保护水域无关的任何设施,已建成的与保护水域无关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请问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人民政府责令在相隔几米处建住房,这样国土资源局批建人员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事又怎么处理呢?请您告诉我。谢谢!
2016-07-27 18:38 ask201……(天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