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清算法律咨询
关于过年辞职的规定。
关于过年辞职的规定。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做的有半年,做客服职位。本人因不喜欢这份工作和家里有事不想过来了,年底放假和公司说不做了。而公司意思是说要明年招到人才能走不然就不给工资。还说如果明年不来就按矿工一天按三天算。请问律师劳动法按我这样的情况是怎样规定的?
2012-01-18 13:50 xwwttk……(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1-18 15:48
申请仲裁解决。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1-18 16:32
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8 13:58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了,最好是书面。
单位无任何理由克扣你的工资。
鉴于你的现实情况,建议先给单位书面通知辞职事宜,满一个月以后就可以不再去公司上班。
4 朱新娟律师  2012-01-18 14:33
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