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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口为标准进行拆迁。户口在,但没一块土、一个房。是否应得相应土地补偿费。
以户口为标准进行拆迁。户口在,但没一块土、一个房。是否应得相应土地补偿费。 我是成都金堂人,现在政府在我户口所在地进行拆迁(以户口为标准),但是我在户口所在地每一块土,一套房。那么我是否应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呢?
2012-01-17 20:52 陈邓(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许传中律师  2012-01-17 21:27
可以的。
2 喻远军律师  2012-01-18 08:06
有具体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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