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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发生的工伤,现在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三十年前发生的工伤,现在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您好!在三十年前,我爸在一间乡办工厂工作,但是在维修设备的过程中遭大火烧伤,当时是重伤。经过半年住院,才能出院继续康复。然后,继续在该长做力所能力的工作。直到该长停产。因为该厂从来没有做过赔偿。现在还能索赔吗?
    后来经过多部门咨询,起诉了该长,但是由于是我爸水平有限,写的内容没有针对性。佛山中级法院判不赔偿。说是时间超过,或者赔偿不合理。
     谢谢!
2012-01-16 20:10 喜2012(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6 20:16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6 20:53
一般身体伤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已经过了!
3 110网律师  2012-01-16 21:26
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4 陈健辉律师  2012-01-17 15:39
已经过了申请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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