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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办理完离职手续,7月份的社保公司应该缴纳公司部分全额吗
7月11日办理完离职手续,7月份的社保公司应该缴纳公司部分全额吗 我还在试用期内 6月底和部门领导提出辞职,经部门领导同意后7月11日到公司办理交接完成 离职手续,7月20日收到公司人事通知要求去拿6月份和7月份的工资,说离职人员工资都不能走银行代发,核对工资单时发现不对,社保扣除部分太多,公司人事解释是因为我7月份是11日离职的,所以7月份的社保公司部分帮我缴纳到11日,11日以后到月底这一部分因本人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故社保部分需要个人全额承担,这样合理吗???
2016-07-22 20:04 84shui……(安徽-合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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