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过户纠纷 律师:你好!请问我有一宗国有居民用地120多平米在08年的时候我爱人在别人再三的请求下瞒着我以4.5万元卖给了别人,通过银行收款后写了收条给对方是土地款,但当时没过户,他们所做的交易我都不知道。现在对方找我们要求过户,(但现在这块土地已升值到了至少36万,)我可以提出我的条件吗?1、土地退给我,钱退给对方并按银行利息算;2、这宗地没经过我的同意卖出去的我有权收回属于我的一半的拥有权吗?(因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6-07-22 16:02 z最理想(湖南-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鸿律师 2016-07-22 17:39
可以的,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