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谈恋爱女方提出不做男方送的东西怎么处理 之前女方来我家,我妈给了女方一次四百元,中间我为她买了一部手机,买了两件衣服,中秋节去她家送礼花了一千多,加起来差不多2000块钱,女方提出分手,原因是她父母嫌我家穷!因为没有定亲,之前送的这些东西与花的钱是否可以要回呢?女方父亲威胁说不给,要不就拿出证据,发票等等,您说我该怎么办
2012-01-15 13:22 WXC396……(江苏-连云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2年01月15日 13时25分
一般难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