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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房贷由我和他儿子共同还,怎样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或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房贷由我和他儿子共同还,怎样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或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房子是婚前以公公名字买的,但70%的房贷将来由我和他儿子共同还,怎样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或证明是我俩婚后共同还贷的?需要做财产公证吗?或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吗?主要是,万一今后离婚或出现意外,要能保护我的权益,证明是我们夫妻共同还贷的。
    如果公公要将房子赠与我俩,而不过户,需要怎么办?
2012-01-14 14:38 兔兔拐(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宝良律师  2012-01-14 14:41
可以让公共赠与你们,并且过户,否则无法证明房子是你们的,如果离婚更不受法律保护。
2 110网律师  2012-01-14 15:09
想证明是婚后你们以共同财产还贷让对方出具一份书面证据,或你们协商 我的补充: 2012-01-14 15:11

还有针对赠与 你可以让对方出具赠与合同 写明赠与标的 为了安全起见过户

3 徐志远律师  2012-01-14 15:35
你好;1、证明是你们缴纳房贷,让你公公写个说明就可以证明的,不需要做财产公证;2、有了你公公的说明,就保护了你们夫妻的缴纳房贷的共同权益,离婚不离婚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3、如果赠与你们则必须公证,才能过户,或者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你们,房产证写你们两的名字,你的权益就没有问题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14 20:38
可以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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