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 我于2002-2007年受公司委托,在成都成立一办事处.销售公司产品,因与公司口头约定。一切费用自负。公司只按出厂价回收货款。在实际操作中因每批货款回收不是都及时,为保正办事处正常运转,货款没有及时打回公司。有的拖了1-2个月,有的4-5个月。但总货款与公司帐目相符。请问那些超过3个月才打回的算是挪用资金吗?
2012-01-14 01:49 913419……(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4 01:56
不算,属民事纠纷
2 110网律师 2012-01-14 05:28
要看具体情况。
3 马勇律师 2012-01-14 10:39
如属实,不涉嫌犯罪。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6 22:27
面询律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