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女方原告三次开庭均不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女方原告三次开庭均不判决,
2016-07-20 10:56 ask201……(河北-邯郸)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7-20 11:0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案件,我原告女方已起诉三次,法院都以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诉讼
1个回复你好,起诉离婚,昨天开庭,原告以分居三年、感情完全破裂、无夫妻生活、无交流为由
12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1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3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1个回复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可是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由不予以判决离婚
2个回复夫妻感情破裂,孩子两岁,女方要求抚养权,没有经济来源,要求让我拿抚养费,法庭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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