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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合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
关于组合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关于组合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的问题!
    事件详情如下:我父亲与一阿姨自由组合(双方子女均已成年,不存在抚养问题),并于2011年3月领取了结婚证;2011年5月我父亲用旧宅拆迁费用修建房屋院落一处,占地面积约150㎡;此处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修筑院落的费用全部由我们家出资(主要来源为旧宅拆迁费用),女方未垫付分文。这种状况下,我们家这出院落是否属于我父亲及那个阿姨的共同财产?如果我父亲要将该院落完全由我们继承,法律会不会对此表示支持?
    另外有一点:我们已经承诺给那个阿姨保证她在我老爸身故后仍居住于我家,但她还要求我们将她居住过的房子(都属于我们家新建院落的一部分)留给将来给她养老的自己的孩子继承。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根据法律拒绝她的要求?
    最后一点,如果我父亲想与其离婚,法律将如何让界定给她的补偿?
    劳驾律师在百忙之中能给与捷达,感激不尽!
2012-01-12 22:51 swq991……(甘肃-平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2-01-12 23:01
你好,对于翻建的房子因是在婚后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3 15:09
1、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是将房产判决给乙方,由拿到房产方将一半该房屋现金价值补偿给另一方。
2、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就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同时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国家政策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
4、可就你咨询的赔偿费用具体数额问题提供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所做的详细计算。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5、本律师处理过类似的一些案例,可为你提供这方面的经验。如果需要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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