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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一方有子女,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并划分?
离婚后再婚,一方有子女,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并划分? 双方都是离婚后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其中,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男方无子女;)双方再婚前共同出资一次性购房(出资比例约各50%,有银行划款单及收据为证),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再婚前的购房合同和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上都署有两人名字,但双方并未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进行比例划分,也未作财产公证或定遗嘱。
问题1.该房产是否认定为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
问题2.双方离婚或一方先逝,如果划分或继承该房产?如果男方先去世,是否由女方独立继承全部房产?男方的亲友是否享有部分继承权?
问题3.如果女方先去世,该房是否由男方全部独立继承?女方与前夫生育的女儿(已成家并生小孩,单独居住,未承担照顾和赡养生母的义务),是否有权继承其母再婚购得该房产的部分权利?男方生前未育有子女,是否有权指定他人继承该房产?

谢谢帮助!
2011-09-27 23:19 jiangy……(四川-雅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9-28 07:20
已经回复。
2 110网律师  2011-09-28 19:39
你好,首先,这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其二,你们双方均互相就其遗产享有继承权;男方或者女方的子女或父母对其财产享有继承权。其三,女方先去世,其丈夫和女方的女儿共同对女方的房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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