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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立案后审理有没有期限?所有证据齐全也可以无限的拖着不开庭吗
在法院立案后审理有没有期限?所有证据齐全也可以无限的拖着不开庭吗 我爸与2014年初被人打伤,眼睛黄斑裂空孔,本就完全恢复无望的情况法院反复要去复查及做伤残鉴定,鉴定做完对方不认可又重新做,结果一样还要鉴定伤残原因,原因已经鉴定为外伤引起,可是法院还是 迟迟不开庭!我想问这是正常程序吗?所有证据都已备好的情况下法院有没有规定多久要结案?可以就一直以忙为由不开庭吗
2016-07-19 16:57 田宝贝527……(北京-怀柔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7-19 17:28
可以投诉到法院。
2 孙新律师  2016-07-19 16:58
您好!建议咨询承办法官。 我的补充: 2016-07-19 17:00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徐卫东律师  2016-07-19 16:58
你好,咨询承办法官
4 申维丰律师  2016-07-19 17:00
您好,建议咨询承办法官
5 宋超律师  2016-07-19 17:01
你好,问一下承办法官。
6 李建成律师  2016-07-19 17:06
你好,问一下承办的法官
7 何峤巍律师  2016-07-19 17:12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8 孙新律师  2016-07-19 17:21
咨询承办法官
9 李同红律师  2016-07-19 17:34
你好,可以追法官审理案件。
10 赵江涛律师  2016-07-19 18:04
咨询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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