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降薪20%,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老板借公司亏损为由,开会口头通知降薪20%(1月12号开的会,说要从1月1号开始降薪)。本人进厂差不多两年,未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进厂两个月才给补签一份非常简短的自创版劳动协议书,上面只有填当前个人的基本信息,还有此份协议的有效期(一年),再无任何其他内容。
请问:如果本人不同意降薪,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另外,工厂规定:不交社保可获补助100元,此做法是否违法?
请问:如果本人不同意降薪,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另外,工厂规定:不交社保可获补助100元,此做法是否违法?
2012-01-12 15:28 吹自然风(江苏-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2 15:35
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直接要求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没买保险就能要求补缴保险。只要没购买社会保险就属违法。
2 许传中律师 2012-01-12 15:40
您好!公司违法行为很多,建议向劳动局投诉,维护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2-01-12 17:05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2-01-12 19:36
公司降薪、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均属违法,你们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并恢复原工资待遇。如需帮助维权欢迎联系面询。
5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01-12 20:26
社保是强制性不可随意约定。
6 110网律师 2012-01-13 18:04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