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开发中的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与两位朋友共同开发房地产,当时三人签有协议,在房产开发过程中,如遇三人意见不一致时,必须少数服从多数。现遇其中一位朋友一年多赖着不及时结算工程中的费用,且当心其另有企图。此时我们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要求他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咨询诉讼费需要多少,在清算过程中如获知开发房产已亏,但这位朋友又是穷光蛋,我和另一朋友是否可以在工程未结束时及时和他终止共同开发房产的协议。望尽快答复为感!
2010-01-04 19:33 qsliuw……(江西-上饶)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0年01月04日 19时54分
答;因违反合伙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解散企业或者对该合伙人除名;经过清算后,合伙期间的发生的债务应当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1-04 19:48
你们三人实际上签订的是合伙协议。合伙期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可以按协议履行。
3 孙新律师 2010-01-04 21:36
违反合伙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解散企业或者对该合伙人除名;经过清算后,合伙期间的发生的债务应当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4 谷友军律师 2010-01-05 07:55
可以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