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姊妹7个,两个哥哥于2014年前去世。二哥于2014年10月去世,二哥由我父亲照顾 我父亲姊妹7个,两个哥哥于2014年前去世。二哥于2014年10月去世,二哥由我父亲照顾。请问我父亲2014年以前去世的哥哥的子女有继承权嘛吗?
2016-07-15 22:46 ask201……(北京-通州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7-15 22:48
你好,享有继承权
2 申维丰律师 2016-07-15 22:49
您好,享有继承权
3 常路律师 2016-07-15 23:01
您好,有继承权
4 李同红律师 2016-07-16 06:03
享有代位继承权的。
5 徐卫东律师 2016-07-16 08:01
你好,有继承权的。
6 陈晓云律师 2016-07-16 08:11
没有权继承 我的补充: 2016-07-16 08:11
你父亲二哥的遗产
7 宋超律师 2016-07-16 18:5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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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两个哥哥,大哥死了,二哥离家出走二十三年了,父亲生前一直由我照顾
1个回复您好,我们姊妹七个,父亲去世后母亲就没有归谁。但三年前由哥哥姐姐做主把母亲安排到我家呆了三年
4个回复您好,房子在父亲名下(已去世),母亲、我和两个哥哥共同拥有,现在二哥要把房子过户他名下。两年以后再过
1个回复我的婆婆有两个哥哥,当时婆婆的父亲去世时说过,把旧房子的后半栋给二哥,前半栋大哥和我婆婆共有
0个回复农村宅基地房:母亲于23年前去世,父亲随新老伴搬出家居住,弟欲占有此房,哥哥还有两个妹妹是否有继承权
5个回复我家只有我和我哥哥两个第一顺序继承人,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并没有留下遗嘱
3个回复您好!我父亲和母亲都去世了,去世前一直是由我照顾,哥哥和姐姐没有尽一分钱的义务
4个回复任律师你好:我父亲去世前瘫痪状态下由我(女儿)代笔:维有的两个哥哥在场立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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