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及合法性的咨询 公司一共3个股东,签订章程时,2个股东不在场,一个股东,同时也是法人全部办理,签字不是股东本人的签字,目前工商手续都已经完成,问一下,股东本人没有去签字,这个是不是影响其拥有股份的合法性? 或者说,将来,如果法人私自修改章程,包括股份比例等。。。是不是以前的章程,就失效了?
2012-01-10 14:48 OwM5500(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1-10 18:5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事后追认的,有效。
2 孙新律师 2012-01-10 14:48
可以向工商部门说明情况。
3 孙金刚律师 2012-01-10 15:34
除了公司章程以外,这2个股东是否还有其他的有成立公司的意思表示。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10 15:50
以3股东协议为准
5 崔建东律师 2012-01-10 16:29
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应经全体股东签属。苦有股东没有签名,应当事后补签,留存公司。若没签字股东,不补签。就要有股东协议或实际出资或出资证明。如果没有,未签字股东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如果以后修改章程,仍应有股东会决议或在章程修正案上的签字,否则不能变更。假材料变更也无效。
6 孙新律师 2012-01-10 22:21
不影响,如果其它股东同意该事又未提出反对,视为同意,协议有效。
7 齐志龙律师 2012-01-11 09:18
可以向工商局说明情况,或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