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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
请问~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 请问~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当时父亲去世后,母亲跟儿子的户口同时来了青岛,房产写名字谁都可以,儿子比较老实,母亲很强势非要写她的名字,现在母亲病重还死不过户,在老家还有一个姐,那么请问,母亲若去世后,是否作为遗产姐弟平分?
2016-07-12 23:43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牛振平律师  2016-07-13 12:13
如果母亲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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