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
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 父亲于1993年去世,儿子来青岛接替工作,于2003年分了房子,当时父亲去世后,母亲跟儿子的户口同时来了青岛,房产写名字谁都可以,儿子比较老实,母亲很强势非要写她的名字,现在母亲病重还死不过户,在老家还有一个姐,那么请问,母亲若去世后,是否作为遗产姐弟平分?
2016-07-12 23:41 ask201……(山东-临沂)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