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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合同,合法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合法吗? 村民甲于2005年同村委签订一合同,(合同2013年到期),租赁半亩地,并在其上种植了几十棵树。村委于2008年同村民乙签订一合同,合同规定村民甲租赁的半亩地于2013年到期后归村民乙作为宅基地使用,村民乙想提前使用这块地,那他可不可以让村委解除与村民甲的合同,同时给予村民甲一定的赔偿,从而提前获得这块地的使用权呢?    
 鉴于村民甲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很难通融,所以如果村委单方面与村民甲提前解除合同,给他一定的合理赔偿,可以吗?
请问,该怎么做才能使村民乙合法的获得这块地的使用权呢?
2010-01-01 16:33 pujing……(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2010年01月02日 16时27分
有约必守,合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除非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最好协商解决,不知你是哪一方?
2 110网律师  2010-01-01 20:59
单方解除合同不合法。除非村委以承担赔偿甲方承包期内可得利益、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为代价。
3 110网律师  2010-01-02 09:50
1、不可以,你的情况不符合合同的解除条件。

2、协商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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