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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婚姻为由再次索要财物
女方以婚姻为由再次索要财物 本人经人介绍与女方相亲,女方收取26000元,外加买衣服首饰费用彩礼10000元左右,同意结婚,当男方去商定结婚时间时女方又提出要50000多元钱。经协商女方坚称满足不了提出的余下50000元的条件就不要再提结婚的事。
2012-01-08 20:30 DiZ6880(陕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08 20:38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 朱君秀律师  2012-01-08 20:38
答:不结婚时,可以主张返还给付的全部彩礼。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08 20:43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等前期的钱,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08 20:43
男方有权退彩礼
5 吴明勇律师  2012-01-08 20:53
如无法结婚,可要求返还彩礼,
6 康治斌律师  2012-01-08 23:40
不结婚时,可以主张返还给付的全部彩礼。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09 10:23
起诉退彩礼
8   2012-01-09 11:02
建议还是别结婚了,索要你的财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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